川药采联办〔2014〕13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23.04.2014  18:47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贵州浩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栀祛湿洗液(规格:180ml*1瓶)、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规格:1ml:1mg/支)在续签合同起一年内自行提出撤销挂网。 按照《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将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取消上述违规品规的上网资格。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接受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的上网申请,全省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以上产品。 现按照《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对贵州浩诚药业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取消上述违规品规的上网资格。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贵州浩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栀祛湿洗液的上网申请,全省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向所属医疗机构转发该通知,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