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4〕31号关于对部分拟挂网产品重新填报相关信息的通知

12.08.2014  11:43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经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决定,现对已通过资质审核但因各种原因逾期未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的拟挂网产品进行重新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产品范围

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全国范围省级最低中标价(挂网价)等信息填报的产品(附件1)。

二、填报起止时间

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4日17:00,逾期未填报并提交信息的产品视为自动放弃挂网资格。

三、填报方式

登陆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的四川省医用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 http://jco.scbid.gov.cn:7075/ (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使用原有账号及密码;生产企业使用耗材资信数据库系统账号及密码)。

四、填报要求

(一)企业必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二)“外省最低中标价(挂网价)”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期间产生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三)无中标价(挂网价)的产品,一律填写“”;

(四)填报完毕后请企业在系统中予以提交。

五、信息公示

提交成功的产品信息将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5日公示,公示期内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收书面举报(格式见附件2),书面举报电子版传至[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方式

耗材科:028-86139750 。

刘老师18081109730;杨老师18081109733

 

附件: 1.重新填报相关信息产品列表(需登陆系统查看)

2.重新填报信息产品公示举报表.xls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