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违建:打开厕所窗 就是别人家

27.12.2013  12:38

  律师说法

  邻家违建侵权

  可上诉维权

  成都商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寇翼。寇律师称,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邻家违建显然是违法的,侵犯了相邻权人陶女士的“通风”、“采光”等权利,陶女士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其合法权利,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太“亲近”往往会导致不便。昨日,东较场街93号大王·钰城业主陶女士就找到成都商报记者,称邻居擅自在外墙框架上搭建生活阳台,导致陶女士家原本正对外墙的厕所窗户变成开在邻居家里,给她带来极大困扰。而记者实地探访时发现,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陶女士家所在的28层住宅中,9层都有违建。

  厕所窗户开在邻居家

  陶女士的家在小区某栋25层,厕所窗户打开后,记者惊奇地发现陶女士家厕所的窗户居然开在隔壁邻居家里。从建筑格局看来,疑似邻居家的生活阳台。生活阳台的地面已经铺上了黄色地板砖并配有地漏,在外侧还装上了玻璃窗和防护栏。

  据陶女士介绍,她家厕所窗户外面原本是外墙框架,根本没有这个生活阳台。今年10月底,陶女士发现邻居在原有阳台和外侧连接梁之间搭建了三四米长、1.8米宽的生活阳台,导致原本呈凹字形的楼面结构变成了口字形,将陶女士家厕所的窗户也包在了里面。陶女士对此很忧心,她说:“你想嘛,一个住房最私密的地方就是厕所了,现在这样整起,今后咋个住嘛。”据陶女士称,由于隔壁邻居搭建的部分比原来的楼层地面要高20到30厘米,而自家厕所窗户离地不到两米高,站在生活阳台上就能很轻易地看到陶女士家厕所的情况。

  28层楼9层有类似违建

  成都商报记者在该栋楼发现,共计28层的楼有9层都有类似违建。据大王·钰城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同小区另一栋住宅楼也有1处违建。这些违建都是今年3月以来陆续搭建的,当时也曾发过告知书并通知了书院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但并未见效。

  记者在采访时刚好遇到26楼的一户业主。据他称,他家的违建在开建之前曾想找隔壁邻居协商,但由于找不到邻居就先开工了。成都商报记者在他家看到,违规搭建的生活阳台高出楼层地面30到40厘米。站在生活阳台上,通过窗户,就可以将邻家厕所内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不难想见,邻家一旦入住也将会面临与陶女士同样的困境。

  规划局物管均要求整改

  陶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发现这一问题后,先后向物业和成都市规划局投诉过。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楼盘目前装修的业主很多,在接到陶女士的投诉之后,在10月30日向隔壁吴先生提交了《违章装修整改告知书》,而吴先生也同意协商解决。

  成都市规划局杨姓工作人员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吴先生搭建的生活阳台确系违建,应予以拆除,也曾发过通知书,但几次上门都没找到吴先生,而规划局又没有破门而入的权力,导致违建一直未能拆除。目前市规划局已函告市房管局,要求对吴先生的房产进行冻结。

  据陶女士称,她与吴先生也进行过几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徐剑箫 摄影记者 刘畅

  三种解决方案

  ■窗户封死

  吴先生希望陶女士能将窗户彻底封死,自己则给予陶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一提议遭到了陶女士的拒绝,她说:“这是厕所的窗户嘛,我要采光,要通风,肯定不能同意这个。

  ■装条形窗

  而吴先生提出让陶女士装条形窗的提议也被陶女士拒绝了。

  ■拆除或遮挡

  目前陶女士希望违建能拆则拆,如不能拆,则至少应在厕所窗外做一个遮挡。吴先生表示,如果一定要拆除也可以拆,但同楼各家的违建都要一起拆才算公平,不能只拆他一家。吴先生称,自家生活阳台的地板就是24层业主违建的屋顶,而自家生活阳台的屋顶就是26层业主违建的地板,只拆这一家也不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