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邮政设施建设纳入《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

23.10.2017  16:30

  近日,《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自贡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将有利于自贡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对全市物业通邮设施及邮政行业经营服务行为的管理和规范。 

  《条例》明确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物业管理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包括邮政管理在内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工作,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条例》还规定了新建住宅物业应当将包括邮政通邮设施在内的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并经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条例》的出台,将为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物业管理领域的邮政设施、邮政行业经营服务行为的管理确立了法定依据。自贡局将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通邮设施的建设维护,确保邮政行业经营服务行为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