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门”案一审判决 三位被告共赔付10万

30.03.2016  16:08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中新网3月30日电 今日,邓超“出轨门”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据法院官方微博消息,邓超并未出席,而是委托其律师代为出席,三位被告也未现身。此外,法院宣布一审审判结果,“一审判决结果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圈内老鬼 、@娱乐圈揭秘 、@圈贰爷分别给付邓超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宣判后,邓超一方表示不上诉。

        去年6月,有博主发布关于“跑男出轨”的微博,事件矛头直指邓超。短时间内,此微博被大量转载。随后,邓超工作室在微博发出辟谣声明,称所谓“出轨”的相关内容纯属造谣,将追究相关博主的责任。

        为此,邓超将三名微博博主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在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