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勇:坚持以《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 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

29.08.2014  10:49


  8月19日—20日,全国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在银川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智勇强调,要坚持以《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这次研讨会由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主办,主题是机关党建如何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俞贵麟出席会议。全国党建研究会副会长高世琦出席会议并讲话。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出席会议并致辞,党委副书记崔波及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傅兴国出席会议。 

  李智勇强调,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接连主持召开两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事宜,明确了今后7年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机关党建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党建一方面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自身的制度改革。后一项工作做好了,前一项工作才能真正做好。 

  李智勇强调,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重点要在“制度”上做文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这既为我们明确了机关党的工作的制度依据,也为我们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下半年,中组部将会同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两个工委,对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要集中力量,组织好这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摸清机关党建贯彻落实《条例》的“家底”,在掌握“家底”、研究“家底”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力争解决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难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开创机关党建的新局面。 

  李智勇指出,以《条例》为基本遵循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要着力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条例》规定明确、实践中得到较好落实的制度,要认真总结做法和经验,放大制度的“溢出效应”。创新,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守,同样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更为重要。二是对《条例》规定比较原则、需要配套实施细则的,要拉出清单、尽快制定出台,确保好制度不仅好看而且好用。从制度学的角度讲,主干制度要有“制度群”作支撑,否则易形成“空中楼阁”,难以落地生根。机关党建制度体系是一个位阶型体系,由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和实施机制构成,必须着眼于整体效应和长远效果,形成整体的“制度群”。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必须着眼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列出需要配套细则的制度清单,组织力量研究出台,使好的制度发挥应有作用,形成“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良好局面。三是对《条例》没有涉及、实践中缺位的制度,要梳理分类,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力量攻关,体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源源不断的制度供给,以满足机关党建日益增加的制度需求。应很好地总结、发掘和整理机关党组织推进制度探索、创新的成果。条件成熟、共识度高的,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条件尚不成熟、认识还不一致但确实需要的,鼓励试、支持在实践中完善。制度改革的研究、探索、试验,要遵循一条原则,这就是中央对于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要求:“可推广、可复制”。四是拓宽视野、跳出机关,学习和借鉴农村、国企、高校、社区、“两新”组织和军队等领域党建制度改革的成果,丰富机关党建制度改革设计,使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真正走在前头。五是运用机关专委会平台,组织好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改革成果交流和研讨,更好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