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一男子故意遮挡号牌开快车 遭罚款4400元扣45分

13.03.2015  14:23

  绵竹一男子刘某喜欢开快车,为了躲避电子监控设备,抱着侥幸的心理故意遮挡了车牌后两位数,4次超速在路上行驶。日前,什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一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高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400元,记45分的严厉处罚。

  3月10日上午5时至8时之间,什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室民警发现有一辆“东风牌”面包车4次遮挡号牌在洛小路超速行驶(此路段规定时速为60公里/每小时。),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接到值班民警的汇报后,副大队长卜晓兵当即指令监控室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和信息化手段进行缉查布控,并采取轨迹跟踪、比对排查的方式,尽快查清嫌疑车辆信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经调查取证,证实嫌疑车辆牌号为“川FJG7”(后两位号码被遮挡)“东风牌”面包车。民警立即对所“川FJG7”号牌的车辆进行了查询,通过对车辆型号、颜色等特征进行逐一比对排查,锁定了车牌号为“川FJG7XX”的“东风牌”面包车。经系统查询,上午10时确定了该车车主为刘某某,绵竹市土门镇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传唤。在证据面前,刘某某对故意遮挡号牌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刘某某表示,自己喜欢开快车,为了躲避电子监控设备,抱着侥幸的心理故意遮挡了“东风牌”面包车号牌后两位数。“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被警方查获了。

  据什邡市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介绍,针对刘某某的遮挡机动车号牌高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我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作出了罚款4400元,记45分的严厉处罚。“他有两次超速分别扣了12分,一次超速扣了3分,一次超速扣了6分,遮挡号牌扣了12分,目前,刘某某的驾照12分扣完后,他只能重新参加考试,申领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