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年捣毁传销窝点2878个 遣散24390余人

18.12.2015  17:1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 记者从12月18日召开的四川省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会上获悉,近三年来,四川省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取缔传销活动场所和窝点2878个,破获传销犯罪案件517件,涉案金额62176万元,“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为主、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实践证明,打击传销工作做得好的地区,一定是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领导机制健全”,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表示。据悉,目前全省各地已建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其中成都还成立了“打传办”。近三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工商、公安机关出动执法人员3.5万人次,捣毁、取缔传销活动场所和窝点2878个;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517件,涉案金额62176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55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4390余人。先后成功查获了四川“幸福缘3.15”网络传销案、乐山“4.15”异地人员聚集传销、达州8.30“异地自愿消费联盟”等特大传销案件。

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全省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社)”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推动基层政府部门和社区群众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局面。截止2013年底,全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865个。2014年起,全省开展了“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80%的县(市、区)级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标准。目前,全省已创建“无传销城市”县级试点城市36个。其中,广元在全省率先认定了苍溪县、青川县、昭化区和经开区为县级“无传销城市”。

“当前,传销活动借助网络平台花样翻新、手法多变、传播更快,我省的传销形势依然严峻。”省公安厅副厅长张颖说。据悉,下一步,各地将以传销活动多发、传销人员长期聚集地及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地方为重点,不断加强打传力度。同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认真受理、跟进传销线索;“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查处一批社会关注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各部门还将加强配合,重点打击异地聚集式、资本运作式、网络传销等新型传销,严厉打击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违法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