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园区道路停车被罚50元引质疑 交警:属公众通行场所

05.12.2014  11:40

  “停在写字楼园区里的车居然被交通协管员贴了‘罚单’,且还没签名和交管局盖章。”前日,人民网四川频道一篇关于“罚单”新闻引起了网友关注。疑问随之而来:车停在园区道路上,交警也能管?昨日,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对疑问一一进行了回应。

  据人民网四川频道报道,11月24日,市民何小姐在成都中航国际广场B座楼下停车,车上被贴了一张名为《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以下简称“记录单”)的粉红色单子。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记录单”与交警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下称“告知单”)相比,均有编号、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信息。

  不过,仔细观察后会有很大不同,“记录单”中写的是停车时间与停车地点,而“告知单”中则标注的是违法停车时间与违法停车地点。此外,“记录单”中的文字内容也与“告知单”不同。“告知单”上的内容是:该机动车在上述时间、地点未在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停放,现已对现场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了图像记录,并报告交警六分局审核认定是否违法停放等。另外,“记录单”中还有交通协管员一栏。

  报道中,何小姐称之后在相关网站查询到,她24日的停车已经被确定违章,被罚款50元。其停放在成都中航国际广场园区内的车,一个月内先后被贴了两张这样的“罚单”,同样被“贴单”的,还有其他同事。

  疑问一

  问:何小姐园区停车为何挨罚? 答:属于市政道路,不能乱停

  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杨猛表示,根据《道法》第119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何小姐被贴单的地方属于写字楼园区,市政部门在此设计了路牌,名为“益州东一路”,这应是一条市政路。“就算不是市政道路,交管部门也并非均无权进行管理。”杨猛解释,单位、学校、厂区的道路,这些都是公众通行的场所。凡是在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市民不能乱停车,交管部门有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规范管理。

  疑问二

  问:小区内道路,交警也管? 答:若发生交通事故,按道法处理

  那么,还有哪些地方的道路,如果乱停车,会受到处罚?“小区大门外的道路。”杨猛称,如今很多小区大门的道路外乱停车现象较多,这些地方,交管部门是可以管理的。

  那如果是在小区内乱停车,交警是否可以管?“这个需要视情况而定。”杨猛介绍,如果是小区内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会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处理。成都商报记者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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