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8月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的通报

03.09.2014  12:37

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安委会,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省古叙煤田开发公司:

今年以来,我省扎实开展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24个重点县和2个重点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逐项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2号)规定的8项目标和10项措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向好的势头,现将1-8月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攻坚战目标情况

1-8月,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23起、死亡31人。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55%。

26个攻坚战单位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2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2%、68%。

(一)全国重点县情况

8个全国重点县死亡人数均在攻坚战目标范围之内。其中,攀枝花市仁和区、西区,宜宾市筠连县,达州市达川区、大竹县,内江市威远县等6个县(区)未发生死亡事故。广元市旺苍县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攻坚目标4人);珙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2人(攻坚目标5人)。

(二)省级重点县和重点企业情况

16个省级重点县(市、区)中,有13个县(市、区)的死亡人数在攻坚战目标范围内(古蔺县1人、目标3人,兴文县2人、目标4人,五通桥区1人、目标2人),有2个县的死亡人数与攻坚战目标持平(高县3人,犍为死亡2人),有1个县的死亡人数突破攻坚战目标(邻水县4人、目标3人),泸县等10个县未发生死亡事故,

2个重点企业中,川煤集团的死亡人数在攻坚战目标范围内(死亡2人、目标9人),古叙公司的死亡人数突破攻坚战目标(死亡3人、目标1人)。

二、攻坚战进展情况

26个攻坚战单位总体上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攻坚战的相关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煤矿事故降幅较为明显,攻坚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和落实责任情况。

26个攻坚单位都按照要求成立了攻坚战领导小组,都将攻坚战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内容。24个重点县(市、区)均由书记或县(市、区)长担任组长,其中全国重点县中有4个县(区)为书记、县(区)长双组长,2个重点企业均由总经理担任组长。

(二)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各攻坚战单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谈心对话和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攻坚战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26个省级攻坚战单位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培训教育367人次、参加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培训教育715人次、参加市级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培训教育1115人次、参加县委书记(县长)宣讲3823人次,组织煤矿全员培训教育61128人次。高县投入经费10余万元,印发宣传资料和手册1000余份,通过出动宣传车、办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安全短信、电视等多方式进行宣传培训。达川区送培煤矿矿长、特种作业人员400余人次,培训煤矿从业人员5000余人次。万源市拍摄了《煤矿安全专题片》在万源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组织煤矿主要控股人在电视台公开安全承诺。

(三)整顿关闭情况。

24个重点县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小煤矿关闭任务,截止目前有7处矿井已关闭到位。威远县在3个关闭任务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关闭12个煤矿。珙县对资源枯竭、资金不足的煤矿业主进行了“约谈”,劝其退出煤炭行业。

(四)“打非治违”情况。

各攻坚战单位能够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攻坚战开展以来,全省未发现非法生产和建设行为。邻水县对293处密闭建立了档案,县公安局根据县煤炭局函告的煤矿企业炸药实际用量、每10天批供1次火工产品。叙永县开展错时错位检查115次。

(五)水害普查治理情况。

各攻坚战单位能够积极开展水害普查治理工作,明确建立水害普查示范矿井33处,其中今年底建成7处。1-8月有130处矿井完成水害普查、有21处矿井划定了禁采线和警戒线。威远县聘请中介机构完成了全县各煤矿《水患调查报告》。制定了《威仁片区老沙湾煤矿周边矿井水患防治方案》。

(六)“四化”建设情况。

各攻坚战单位都明确了机械化、标准化示范矿井名单,明确了建成时间,要求在2014年底新建成28个二级标准化示范矿井、35个采煤掘进机械化矿井,2015年底新建成5个一级标准化示范矿井、53个二级标准化示范矿井、65个采煤掘进机械化矿井。大竹县在全县工业发展基金中列支500万元用于煤矿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水患治理工作。筠连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增加10台视频显示屏、视频对讲系统和增补8名监控人员。乐山市有5处矿井已申报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荥经县邀请重庆煤科院专家对采掘机械化示范矿井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珙县组织符合条件的建设矿井修改设计,确保所有矿井至少实现采煤或掘进机械化。

(七)安全生产大会诊、“五真”落实情况。

26个攻坚战单位均严格按照《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验收,合格一户,复产(工)一户。万源市专家会诊不与企业交换意见,而是将发现的问题和“一矿一策”直接向政府领导报告,由市政府向各矿下达整改通知书。威远县对所有暂停生产的煤矿,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对已经供应的火工产品,由公安机关进行封存。邻水县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配备不齐、不足的矿,一律不予复工复产。筠连县对全县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分别开展两次业务能力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责令煤矿对其进行降级处理或不准其在县内煤矿企业担任相关职务。

(八)瓦斯治理情况。

26个攻坚战单位强化瓦斯治理,推进瓦斯治理达标,严格采掘头面核定,强化瓦斯抽采,现有170处矿井瓦斯治理达标;今年以来,叙永、兴文、邻水等9个县(市、区)对瓦斯超限进行了追查,共计追查97矿次。荥经县聘请专家进行瓦斯治理专项会诊,形成“一矿一策”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对8家煤矿进行现场瓦斯检测、瓦斯抽放数据分析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

(九)劳动用工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区)出台了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相关制度,从考试培训、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煤矿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华蓥市统一进行招工报名、资格审查和统一考试,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并将社会保险购买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作为煤矿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筠连县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章行为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不得在筠连县范围内从事煤矿工作。今年以来,已有3名工人被列入黑名单。雅安市推行矿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诚信记分办法,执法队在日常监管中根据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倒查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记分。

(十)政策支持政府引导情况。

部分县(市、区)从体制上、从财政上出台配套政策支持攻坚战工作。威远县将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纳入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建立完善了《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威远县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煤矿(非煤煤系矿山)职责及名单》,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联系承诺、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制度。珙县将攻坚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县政府还针对攻坚战的重大事项,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县对攻坚战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认为矿井“四化”会增加企业的经济压力,没有认识到煤矿安全攻坚在夯实矿井安全基础、提高劳动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如兴文、江安、叙永等县认为煤炭市场行情低迷,煤矿融资困难,二级标准化建设、机械化升级改造难度大。盐边县认为区域煤矿资源赋存条件复杂,煤层倾角达到50度以上,大部分煤矿岩石普氏系数达到8以上,推广机采和机掘难度较大。荣县认为极薄煤层开采难度较大,加之市场极为疲软,投入不足,部分矿井推进机械化改造难度大。邻水县认为目前面临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相关具体政策不明朗,煤矿生存前景无法预测,导致煤矿业主投入信心不足,相关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二)部分重点县对攻坚战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应付过关思想,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发了、会议开了,也就了了,在督促、抓落实方面做的不够。如邻水、威远、泸县、高县等县将机械化示范矿井同时作为标准化示范矿井,示范矿井的范围较窄,没有以示范矿井建设为推手,在矿井“四化”建设上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大竹、高县、达川等县(区)将建设矿井作为二级标准化示范矿井,按照目前印发的相关规定,此类矿井在2015年前无法完成二级标准化建设的达标任务。8个全国重点县都不能完全做到每两周按时报送复工复产情况及典型案例,需要催促。攀枝花西区、旺苍等县(区)在二季度攻坚战进度报表上填报的机械化或二级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数量少于3个。古蔺县未报送上半年的攻坚工作总结。高县、珙县、筠连等县在填报二季度攻坚战进度报表时,或未按要求填写培训数量、所开展工作的工作量等数据,或未按要求填写攻坚战任务进度情况。荥经、沐川等县二季度攻坚战进度报表所列攻坚目标任务未按照省安办规定的8项目标、10项任务和该县的攻坚方案逐条列出。荥经县在半年工作总结中未体现标准化示范矿井的有关情况。雨城区、芦山县部分煤矿企业不知道什么是“1+4”工作法,也未制定攻坚战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国有重点企业对攻坚战不够重视,以日常安全检查代替攻坚战,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川煤集团死亡人数虽然没有突破攻坚战目标,但今年1月接连发生2起事故:龙滩煤矿发生“1.10”顶板事故后,白皎煤矿又发生“1.17”运输事故。6月份,花山煤矿又发生了“6.28”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古叙公司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事故,死亡人数已突破攻坚战目标,鲁班山北矿“4.8”顶板事故后,石屏一矿又先后发生“4.24”运输事故和“4.26”采空区瓦斯爆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应深刻反省、查找事故根源。

(四)部分重点县攻坚战工作还未完全落实到煤矿企业。如叙永、筠连、旺苍、邻水等县部分企业技改、扩能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安全投入不足,煤矿改造升级进度迟缓。荣县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相关的安全管理记录不规范、不完善;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视不够。攀枝花市吉成工贸公司桐麻湾煤矿作为机械化和二级标准化示范矿井,6月份专家会诊时发现该矿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全隐患2条、重大安全隐患1条。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家岭煤矿、旺苍县四顺煤业公司等企业因无启动资金,从业人员已解散,攻坚战工作尚未启动。荣县新胜煤矿作为复工复产矿井,6月份专家会诊时发现该矿仍然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隐患1条、重大安全隐患1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攻坚战成效。

企业是攻坚战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攻坚战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落实,把攻坚战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川煤集团、古叙公司党政班子要进一步提高对攻坚战工作重要性、紧迫感的认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攻坚战任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攻坚战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指导煤矿企业完善攻坚战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严格审查把关,督促企业按确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落实规定动作,按时完成攻坚目标任务。对未按时间节点落实攻坚战任务的企业要采取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督促抓好落实。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工作记录,按要求及时报送进度情况和调度情况。各煤监分局要把各地攻坚战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察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攻坚战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任务落实不力的,要严格问责。

(二)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50个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县委书记座谈会和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座谈会精神,以攻坚战为契机,多措并举淘汰落后产能、夯实安全基础、规范行业秩序,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