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天价”月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手!
记者日前获悉,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联合开展遏制“天价”月饼、整治过度包装等行动,以监督监管联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的沟通,听取遏制“天价”月饼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该纪检监察组还派员参加相关司局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的工作调度会,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促提醒。
“我们制定了关于对国家发改委遏制‘天价’月饼工作的具体监督方案,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明确专人跟进,督促业务司局在发改系统提早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要求,层层抓好落实。”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
8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决定用2个月时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截至8月31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者15万户次,围绕价格问题检查酒店、商超等市场主体3万余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明确“室组局地”监督监管联动和督促驻在单位紧盯“节日腐败”等9项具体任务,推动总局有关司局牵头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涉及专项监管执法、违法案件曝光等五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
“我们安排专人负责搜集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转发和了解办理情况,目前已向业务司局提供线索16件。相关司局建立了线索处置台账,汇总自行搜集和各方面提供的线索,及时向各地转办,已办结9件。”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集中整治以来,山东、江苏、浙江、四川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纠正一批月饼搭售、混合销售其他商品,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行为。例如,江苏某公司南京中山路分公司将盒装月饼与糕点、饼干、坚果类商品混合销售;重庆某食品厂成都联合分厂生产销售某型号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31%,不符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规定要求。
中秋节将至,浙江省淳安县纪委监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辖区超市,摸排是否存在公款违规购买月饼等情况。谢航凯 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协调组织商务部4个业务司局参加遏制“天价”月饼专题调研、座谈交流等,共同研究政策措施。
“我们推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督促指导重点电商平台完善月饼销售相关交易规则,加强平台治理和商户入驻审核,做好月饼销售日常监测和信息保存,配合监管部门核验。”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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