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首遇责任制” 区教育局促学校安全工作主动作为

10.12.2014  22:13
   四川在线德阳频道消息(记者 古蓉媛) 不管是不是这位学生的班主任,不管你有没有教过这位学生,只是你是学校的一员,就负有第一时间处置的责任,”最近,旌阳区教育局辖区范围内学校的安全责任落实有了些新变化,按照“谁遇上,谁处理,谁教育,谁汇报”的原则开始推进。据了解,“首遇责任制”既有利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而推行的,也方便促进学校安全工作主动作为。

  目前,旌阳区各学校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要求所有教职员工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凡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学生违纪、或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事情,按照“谁遇上,谁处理,谁教育,谁汇报”的原则。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制止,不良的言行先究其缘由,讲清道理,再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对于比较严重行为不仅立即制止,问明缘由,还应迅速派人报告学校领导,通知其班主任,联动协作解决。学校对遇到问题不闻不问、推诿搪塞、不积极化解、处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遇”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

  据悉,旌阳区推行“首遇责任制”实施后,全区教职工“一岗双责”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管理在时间、空间和对象上实现了最大化,减少了管理盲点,形成了管理合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