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7.5”持刀抢劫案结案 李颖被船山区评为“见义勇为公民”

08.07.2014  21:22

   四川在线遂宁讯(记者 罗小单) 遂宁市“7.5”持刀抢劫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死亡已经结案,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李颖,被船山区追授为“见义勇为公民”,奖金10万,以兹对其行为的褒奖。

  据遂宁船山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易志昂介绍,这是船山区迄今以来对个人发出的最高奖金。目前船山区还报请遂宁市政府,请求认定李颖为“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船山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袁玉良介绍,昨(7月7日)晚8点,案件予以终结。7月5日,犯罪嫌疑人闵某跳入湖中后,公安民警、周围群众全力搜寻,直至7月7日上午9时许,船山公安分局水电派出所在德胜路三江半岛外观音湖内,打捞一具男性尸体,经受害人陈某某、目击证人、天网监控视屏以及赴雷波县调查组通过身份证及家人辨认,确定该人是犯罪嫌疑人闵元林。

  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犯罪嫌疑人闵元林在公共场所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同时将见义勇为的李颖刺伤致死,其情节恶劣,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现因犯罪嫌疑人闵元林已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等相关法律规定,该案现予侦查终结。

  《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关于“7.5”抢劫案及李颖见义勇为的情况通报》显示:7月5日18时许,受害人陈某(女)行至遂宁四中后门对面的巷子内(梨园街),被一30多岁的男子持水果刀威胁并抢走现金1100元及粉红色联想触屏手机一部,犯罪嫌疑人的随后沿滨江路与正兴社区居委会之间的一条小道往北逃窜,陈某搭乘一群众摩托车沿滨江路由南往北追赶,当追至德胜东路与滨江路交界处时,陈某某下车看见犯罪嫌疑人走到“天府汤王汤锅店”门口,大声呼救“抢人了”,此时邀约亲友在“天府汤王汤锅店”用餐的顾客李颖,刚好在饭店门口听见呼叫,便转身参与追赶,追至“三江半岛”茶楼上面的平台后,犯罪嫌疑人被群众推到在地,李颖上前与犯罪嫌疑人搏斗的过程中被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周围群众继续与嫌疑人搏斗,将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挎包抢下,犯罪嫌疑人翻过护栏纵身跳进观音湖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