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蓬溪男子电鱼疑触电身亡

20.07.2015  14:41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蔡林 邹士可 四川在线记者 罗小单) 7月17日16时50分许,遂宁市蓬溪县一中年男子自驾电瓶车电鱼触电溺水身亡。事故地点为蓬溪县连珠桥5组赤城湖。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男子面部朝下,已无生命迹象。现场闻讯而来的村民站在湖两岸,面色焦急。现场指挥员宋洋当即穿上救生衣,并从湖对面村民家中找来绳索套,决定下水将遇难者遗体拖到岸边。

  担心救援人员不了解湖水深浅程度发生危险,现年64岁的谢老汉自告奋勇下水打捞,当地村民也从家中找来了一根长棍和钩子,将其用绳子连接在一起。此时,老汉在消防官兵的帮助下,已经迅速穿上救生衣正往湖边走,准备下水用手中木棍和钩子将男子拖上岸。消防官兵随即交代了下水注意事项,叮嘱其一定要确保自身安全。

  老汉表示,“熟悉湖中情况,没得事!”很快,老汉来到遇难者身旁。在他用手中工具拖拽遇难者遗体时发现,遇难者一只脚被渔网挂住,他随即拉网将遇难者遗体拖到湖对岸。“好多的鱼!”在村民的提示下,老汉这才发现,遇难男子水桶内捕获了多条大鱼。18时许,遇难者遗体打捞上岸。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人员在为老汉的行为点赞的同时,也为遇难男子感到惋惜。最后,消防官兵将现场交予了派出所人员处理,离开现场。

  据现场目击者回忆,事发前,男子自己驾驶电瓶车来到这里。她发现男子在电鱼,试着与其打招呼,可对方忙于电鱼没有理会。不多时,就听见湖中传来“嗷嗷”地叫唤声。她反应过来男子被电后立即找来竹竿并让附近村民帮忙救人。然而,男子意识不受控制,她和附近村民当即拨打了119报警求助。截止发稿,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电流使人神经麻痹,肌肉不受意识控制。这将导致人不能屏息,直接将水吸入肺中窒息而亡。而电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存在诸多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