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蓬溪检察院加强内外监督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17.07.2015  15:39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 (陈运刚 四川在线记者 张静) 2015年来,遂宁市蓬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全面加强内外监督,不断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分工》,《蓬溪检察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会前学纪学法制度》、《2013—2017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蓬溪县检察院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十项规定、“两个意见”以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定。纪检部门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禁令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以公务车辆管理、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四风”等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检务督察活动3件次,有效预防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进行细化,建立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登记表》,得到省院2015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将转发全省机关推广学习。5月,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柏延林到该院检查指导,对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加强外部监督制约建设。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实现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常态化。重视“两会”召开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征求,共收集意见和建议15条,对所有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反馈,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2014年检察院工作报告以100%得票率表决通过。主动接受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了查办职务犯罪、禁毒等工作情况2次,邀请“一表三员”、律师、媒体代表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渠道,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制定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实施办法》、《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执法活动实行办法》等规定,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刑事和解、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等活动20人次,监督职务犯罪“七种情形”1件1人,确保了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