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男子带仿真枪赶火车 安检处被挡下

10.02.2014  19:10

警方提醒:勿带仿真枪进入公共场所

四川日报网消息(闫维鹏 记者 刘宏顺) 2月8日下午3点,遂宁火车站进站口,19岁的旅客小田如其他人一样,将随身携带的编织口袋和挎包也放在了安检仪上,安检仪屏幕上的画面瞬间引起了安检员的注意。袋子内,样式各异的长短枪支横七竖八。

安检员迅速通知车站派出所民警。民警立即将小田及其携带的行李拦下,打开编织袋后,从里面一共查获15把仿真枪。

面对民警的检查,小田一脸茫然,称这些都是自己在遂宁乡镇上出售后剩余的玩具枪,没有卖完准备乘火车带回成都,“难道不能带吗”?

成铁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国家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进入春运以来,成都铁路公安已经查获旅客携带的仿真枪支136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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