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深化农村改革再出“实招”

12.07.2015  12:09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遂宁市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方案》。《方案》敲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重点内容、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扶持、土地经营权流转组织保障等6项改革措施。

  政府为土地流转搭平台

  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应当坚持“稳制、分权、搞活”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三个不得”原则、“适度规模经营”原则。

  《方案》指出,各地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偿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证据;扎实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减少误差率,提高农户直接签字率,确保农户颁证率,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坚实基础;建立市、县(区)、乡(镇)联网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数字化、信息化,逐步增加耕地质量、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产业布局等信息内容,实现农业信息资源全市共享。

  如何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我市将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农户自主决定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等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土地流转市场监管办法,健全县(区)、乡(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建立以县(区)为中枢,乡级为平台,村为网点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监测体系,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的典型示范引导,促进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合作与联合,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唱主角

  “让农民成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主体和受益者,应当建立完善相关机制,避免他们在土地流转中走弯路。”市农业局局长杜云志告诉记者,按照《方案》要求,各地将夯实家庭经营基础,壮大现有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引导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依法流转扩大生产规模,成为专业大户或转型升级为家庭农场,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生产,提高产业化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土地流转的主角。各地将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带动引导分散的农户按照产业链、产品和品牌组建合作社,兴办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高办社能力,完善办社机制,提升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和组织带动能力。

  此外,我市还将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殖业,支持农业企业创建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动农业发展产业,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农民以承包经营权、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农业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同体。(遂宁日报记者 侯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