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9.07.2014  12:18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全市已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38家,年销售收入达159.4亿元,联系带动农户44.5万余户;农民合作社1221家,入社成员5.2万余户,联系带动农户15万余户;示范性家庭农场138家,经营耕地面积7万余亩;专业大户3650户,其中30亩以上种粮大户731户,种粮面积5.8万亩。农业经营正在探索和创新实践中逐步由单一的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制定规划引导发展。立足遂宁优势农业产业,科学编制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发展政策,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优质粮油、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并与农业园区、小城镇、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部局相衔接,引导向现代农业园区集中,向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区集聚,着力形成集群发展格局。 

  (二)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在用活人才资源、探索户籍流动、加强用地保障、落实用电优惠、加大财政扶持、创新金融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和整合涉农资金等方面制定了扶持措施,进一步激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潜能。

  (三)创新土地流转促进发展。探索了撂荒耕地“委托代耕”制、土地流转“寄种”制、“土地流转合作社”等规模经营模式和流转交易中心,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土地纠纷仲裁机制,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托管、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土地流转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流转。目前,全市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360个,带动土地流转总量达92万亩,其中流向新型经营主体40万亩,占流转总量的43%。 

  (四)搞好指导服务提升发展。全市农业部门主动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处、人才培训、品牌打造、产品营销等服务,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利益联结机制,制定示范合作社评选办法,积极开展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推进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有220个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了标准化生产、133个拥有注册商标、193个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有67个合作社获省市示范社命名、6个合作社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 

  (五)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发展。按照“政府引导扶持,企业自主经营,规范运作管理,覆盖生产全程,农民自愿选择”的原则,探索和培育“农事服务超市”6家,可供出租各型农机具2000余台,农业生产全程服务能力达10万亩以上;发展农机、植保、营销、信息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00余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