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旅游执法支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旅游市场机制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安全保障”等旅游发展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遂宁市旅游执法支队联合工商等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是个别旅行社存在超范围宣传的行为;二是不具备旅行社业务许可的企业(保险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三是未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备案登记证明等问题。对超范围宣传、未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备案登记证明的旅游企业当场填写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保险公司),扰乱遂宁旅游市场秩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对该保险公司处罚2万元,直接负责人处罚2千元的罚款。
案例:投诉保险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
时间:2013年10月14日,遂宁市旅游执法支队接到游客投诉
地点:遂宁市中央商务区广福大厦9楼
企业名称: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
案由:保险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
事情经过:
2013年10月15日,遂宁市旅游执法支队两名执法人员立
即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进行了跟团暗访(调查);10月28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和工商部门正式联合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华西日报记者进行跟踪报道。通过现场执法检查,该公司制作了旅游宣传海报、旅游行程单、旅行社的收款收据等,证据确凿,该公司确实存在经营旅行社业务,按照《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有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结合《遂宁市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给予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直接负责的主管经理2千元的罚款,共计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