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一小区存消防隐患 物业公司领5000元罚单
08.01.2014 09:13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华西城市读本讯(钟敏许万丹刘婵记者陈璐)1月6日,遂宁市船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对一小区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近日,船山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274号某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内一室外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对此,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立即对该小区的遂宁市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该小区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法事实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和《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规定,船山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小区物业公司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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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4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