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男子弄错账号错汇21000元

26.10.2014  10:56

  通江男子陈某弄错账号,将21000元错汇给他人。经查询,收到款的是汉中城固人。近日,他从通江找到汉中城固,在城固法院的帮助下,“收到”21000元钱的城固人刘某主动归还。

  12日上午,陈某在通江当地信用联社的ATM机上,给陕西汉中的毛某汇货款21000元,款汇出后迟迟没有回音,陈某赶紧打电话询问毛某,毛某说他并没有收到汇款。陈某随即到银行柜台查询汇款信息。原来,他在操作中没有仔细核对,将本应汇至毛某的21000元,误汇入刘某的账户。经过查询,刘某的地址还远在三百多公里之外的陕西城固山区。经过多方联系无果后,陈某按照银行提供的线索一路追寻到了城固县。

  近日,陈某来到城固县法院立案庭咨询,想通过打官司追回汇款。立案法官问清事由后,立即到刘某的开户行采取了保全措施,对误汇入的21000元进行了冻结。接着又驱车赶到距县城70多公里的山村,找到刘某,将案件的具体情况告知于他,并就相关的法律规定向他做了详细的解释。在办案法官的悉心讲解下,刘某自愿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主动将误打入他账户中的21000元返还给了陈某,并当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