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法院配合“百日行动”完成审、结、执

30.11.2014  17:11

  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专项活动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措施,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委及市中院的安排部署,通江法院诺水河法庭率先垂范,从立案、调解结案到执行,仅仅花费了两天时间,高效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维护了四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被告罗某承包了火炬乡罗家河修水渠工程,被告王某又承包了罗某的部分工程,并找到原告朱某、林某、闫某、易某四人为其工作,修建完成后,王某并未按合同支付四原告工资,共计11500元。为此四原告到诺水河司法所寻求法律救助,司法所及时与诺水河法庭联系,法庭工作人员当天即联系到王某、罗某组织调解工作,被告王某称不支付工资是因为其上家即被告罗某没有给其工程款资金,并不是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工作人员耐心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析法,以情感人,经办案人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罗某第二天便支付了四农民工工资11500元,取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在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专项活动中,通江法院站在全局高度,专题研究,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设立了绿色通道,并实行“四快”(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强化诉前调解,速立速裁,并加强执行力度,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配合公安、检察机关,按相关司法解释给予严厉打击和经济制裁,包括向社会公布“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