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进一步规范疫苗管理

20.03.2015  19:24

  为确保疫苗的使用安全,严防生物安全事件发生通江县,进一步规范了对疫苗的管理,积极为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严格审批。发放的疫苗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领取人必须是基层站站长或经站长同意的站员或养殖户。

  二是严把质量。购入的疫苗按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做好登记。对过期疫苗及时报废,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疫苗发放无误,质量达标。

  三是规范档案。建立健全疫苗入库出库台帐、报废处理台帐等相关档案,做到帐物相符,责任到人。

  四是加强管理。对冷链设施定期检修维护,由专人负责,确保冷链设施正常运转,保证疫苗质量。

  五是强化培训。定期对基层兽医员、村级防疫员、养殖户开展疫苗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疫苗使用技能和利用率。(蒋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