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纪实

06.01.2015  20:59

  连日来,通江县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法律进校“三建设”、依法治校“三聘请”、法治教育“四结合”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

   法律进校“三建设”

 

  通江县在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中,重视法治课程资源、法治教育通道和法治宣传平台“三建设”,着力推动法律进校园、法治教育进家庭和教育影响进社区等工作。

 

  深化课程资源建设。该县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自小学三年级开始,每周开设1课时法治教育课;法治教材在有能力的学校可以自编,规模较小的学校直接购买配发教材;法治课教师由班主任、政治课老师、德育老师兼任,由专职法治辅导员老师担任法治教育教研员,引领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

 

  强化教育通道建设。教育系统在法律进校园通道建设中实行四“专”,即县教育局和学校网站设立法律进校园专栏,在学校校园广播站设立法律进校园专题,在校园固定橱窗中增加专版,在校报中编写专刊;同时,还组织“小手拉大手”法律带回家活动,把朗朗上口、便于记忆的法治儿歌“唱”给家长听,创作法制漫画,“画”给家长和长辈看。

 

  优化宣传平台建设。部分学校将法律知识梳理成知识小点,通过校讯通、QQ群、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共享平台,向师生和社会群众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开设“家教咨询热线”、“家长网上论坛”等搭建家校交流合作平台。

 

   依法治校"三聘请"

 

  该县各学校严格落实“三聘请”制度,从办学行为上抓起,从机制上提供保障,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

 

  聘请法律顾问。近年来,该县斥资40余万元,聘请四川省竞壹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团,主要为教育系统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参加教育系统诉讼、调解或者仲裁等活动。截至目前,累计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890件次,调解重大纠纷115起,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法律保障。

 

  聘请法制副校长。该县中小学聘请了司法、公安干部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重点开展带法回家、法律进校园和法治教育等活动,履行好“指导员、协调员、示范员、信息员、辅导员”“五员”职责。县政法委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

 

  聘请法治辅导员。该县聘请懂法律的家长代表、司法工作者和律师为学校法治辅导员,开设法治教育大讲堂,由法治辅导员轮流授课,普及法律常识。各学校定期召开法治辅导员交流会,深化法治教育的教学教改工作。在“家访月”期间组织法治辅导员参与家访,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联系。请法治辅导帮助回复网上论坛的诉求与问询,加强和网民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发现学校办学行为中的新问题。

 

   法治教育“四结合”

 

  通江县各学校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始终坚持法治教育的“四结合”工作。

 

  将法治教育与红色文化相结合。通江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太平小学、列宁小学等学校积极开展以红色资源为载体的法治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向学生宣讲《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和《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土地法令》等红军政令,组织师生瞻仰川陕革命根据地烈士陵园,参观“两址”纪念馆,现场感受红军文化,接受法治教育和洗礼。

 

  将法治教育与师德师风相结合。学校坚持将法治教育与师德师风相结合,深入治理教育“三乱”,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六个禁止”,即严禁教师不精心备课而应付上课,严禁教师不批改作业而委托学生代改作业,严禁教师不深入家访、不开家长会,严禁教师歧视学生、体罚学生,严禁教师利用教学资源苛求学生、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教师在校园内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不文明。

 

  将法治教育与以案说法相结合。各学校法制副校长选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制作课件,以案说法,讲解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强化学生法律观念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实验中学等学校还利用班(团)会举办模拟法庭,让学生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剖析身边案例,提高学生法治意识。

 

  将法治教育与家风家教相结合。该县学校积极开展“我的家风”主题征文、“晒家风”演讲比赛、评选“我眼中的好家风”等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家风家教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