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来,通江县工商局对该县餐饮行业“霸王条款”进行了专项整治,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此次整治重点包括“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包间最低消费”、“收取餐具消毒费”等霸王条款。消费者遭遇餐饮“霸王条款”,可申请法院认定该内容无效,也可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目前,该县共查处霸王条款案件8件,受理消费者投诉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