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坚持“六为主”,开创扶贫工作新格局

10.02.2014  14:02

坚持党政主导。 党委和政府积极宣传、组织、发动、协调和引导,把扶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实行一月一商议、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位。

      坚持部门主帮。 实行“1+1”扶贫帮扶机制,县级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明确责任领导、选派业务骨干,深入一线驻点指导,任务不完成,部门“不脱钩”。

      坚持乡镇主责。 乡镇是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

      坚持村组主力。 充分发挥项目村村支部堡垒作用、党员先锋作用、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发动、带领群众积极参与扶贫攻坚。

      坚持群众主体。 推行项目民报、方案民定、工程民建、建设民管、资金民审和先建后补的“五民一补”建管机制,充分发挥群众自主作用。推选村民代表组建议事会、监事会,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坚持社会主动。 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社会扶贫。

通过坚持“六为主”,凝聚八方合力,通江县“大扶贫”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