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26.09.2014  16:14

四川日报网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王云) 9月26日,凉山州纪委监察局对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实施以来,凉山各地各部门党风政风明显转变,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也取得明显成效。但还有个别单位和少数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为了严明纪律,州纪委监察局对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越西县贡目乡武装部部长兼副乡长曲木拉古违规宴请案。2014年2月2日下午,曲木拉古以乔迁新居为由,在越西县越城镇三叉口308号租用商业性场地,违规宴请,收受礼金。2014年3月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曲木拉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甘洛县农业局局长吉克以布违反工作纪律案。2013年11月5日,甘洛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吉克以布等人组成验收组在海棠镇、新茶乡验收脱毒薯工作过程中,接受新茶乡响水村村委会主任的宴请。2014年3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吉克以布党内警告处分。

会理县海潮乡党委书记张兆华等人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私自驾驶案。会理县海潮乡党委书记张兆华,党委副书记、乡长蒋连国长期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私自驾驶。2014年7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兆华、蒋连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阳县公安局桃坪派出所所长耿小昆接受管理对象宴请案。2014年6月23日下午,金阳县公安局桃坪派出所所长耿小昆在金阳接受管理对象纳川公司经理的宴请,晚餐后又接受该公司的邀请到KTV唱歌。2014年8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耿小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美姑县公安局副局长阿海拉机公车私用案。2014年8月27日,美姑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阿海拉机在外出差期间利用公车办理私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9月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阿海拉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凉山州要求,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消观望态度和侥幸心理,遵章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