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试点外来人口积分落户 须有稳定就业及住所

06.02.2015  20:12

通州试点外来人口积分落户 须有稳定就业及住所(资料图)

    稳定就业和住所等纳入积分指标 9万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将市民化

    前天,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城镇化

   9万外来人口和农民将转市民

   通知称,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按照通知,各试点单位将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将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方案称,通州将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出发,重点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并根据不同人群分别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方案还设定了具体指标,2017年将实现9万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设立20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

   方案明确,将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设立规模为200亿元的通州新型城镇化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出资20%,其余资金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放宽准入,完善监管。此外,还将探索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为通州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合理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