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通川区2016年小学入学5月20日起登记

06.05.2016  11:28

●登记时间:

5月20日至5月22日。

●登记地点:

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学校。

●通知书发放:

各招生学校于7月10日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报名注册:

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到校报名注册。

秋季入学时间即将到来,又到了家长们紧张的时刻。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通川区教科局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通川区2016年小学招生方案日前已经出炉。

本次招生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统一,以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位统筹管理”的原则进行,2016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通川区籍儿童(包括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和暂住在本区的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5月20日至5月22日到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学校登记。

户籍住房均在城区:携带四类证件就近登记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属通川城区户籍(指户籍在2016年5月20日前注册或迁入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街道办事处及莲花湖管委会、西外镇新锦社区和北外镇肖公庙社区)的,由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携适龄儿童就近到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登记。

登记时须携带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免疫卡,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相关入学登记表。

各招生学校于7月10日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到校报名注册。

户籍和住房不一致:不同情况不同学校登记

对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通川城区,但在通川城区有住房的,以其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并予以登记。

家住达川区南外的市民王先生,他和妻子没有买房,现在一家三口是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对于这种情况,方案提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需提供同册户口簿),共同居住(需提供由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且其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需提供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可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的地址确定登记学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儿童入学(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例外)。

对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无产权房或无政府提供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而租房居住的,租住房屋三周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租房合同、房主纳税证明及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三年内无出售通川城区房屋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租住房屋可在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作为常住地登记,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儿童入学(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例外)。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通川城区,在城区也没有房产的(需持房管局证明原件),按相对就近原则到通川区三小、二小北岩寺分校、七小牌楼分校、民族小学、十三小、凤凰学校、西罡学校、金山小学、邱家小学、西外中心校其中一所学校登记。

进城务工子女:实际居住地指定学校登记

对于不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通川区城区小学就读,由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指定登记点登记。

方案提出,三小、文华街小学区域的随迁子女由三小登记;二小、二小北岩寺分校区域的由二小北岩寺分校登记;一小龙泉路校区、一小莲湖校区、八小金兰校区区域的由邱家小学登记;四小、凤凰学校区域的由凤凰学校登记;实验小学、七小新锦校区区域的由西外中心校登记;七小朝阳东路校区、七小牌楼分校区域的由七小牌楼分校登记;八小大西街校区、民族小学区域的由民族小学登记;金山、西罡、十三小区域随迁子女在本校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在登记时,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明(以公安部门出具的为准)和在我区实际居住满1年以上的证明;经商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出示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在通川区经商或务工1年及以上;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已在达州市本级或通川区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在编班、教育管理等方面与片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户籍属通川区西外镇、北外镇及达川区翠屏办事处和三里坪办事处(原达县南外镇)和河市镇的儿童不列入在通川城区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范围。

特别提醒:各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三残”适龄儿童

方案中,对特殊儿童入学作了规定,通川区户籍的盲、弱智适龄儿童可到住地附近学校随班就读,聋哑适龄儿童可到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残”适龄儿童。

通川区户籍拆迁户子女入学,由区拆迁办或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登记,并持相关资料报区教科局统筹解决。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入学办法:按有关政策持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通川区各乡(镇)小学按上述招生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要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