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科、财行两部门通力合作 房土两税(优化版)成功上线

29.09.2016  17:14

  按照省局征科处和财行处统一工作部署,房产税申报(优化版)、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以下简称“房土两税(优化版)”)于近日在我省成功上线。

  为保障房土两税(优化版)顺利上线,省局金三业务运维团队与财行处密切配合,对上线时间、纳税期限、默认期限进行设定,配置受理事项与税务流程事项对照表,迁移房源、土地税源信息,协调人员进行网报调改,组织全省进行测试验证,并且下发了相关操作指南和业务指引。从上线两周的情况来看,系统运行平稳正常。针对即将到来的房土两税主申报期,为确保房土两税(优化版)的平稳顺畅运行,省局将着力加强对基层的操作培训,切实解决基层对新模块操作不熟悉、功能理解不透彻等问题,并及时向总局反馈优化建议。 

  与原来的房土两税申报模块相比,房土两税(优化版)更加规范严密:一是功能更全面,对税源可以进行变更、纳税义务终止,还可以对税源直接进行作废,解决了新版本申报表登记功能不全的问题。二是监控更严格,对已填报完整的税源信息,系统可以自动生成申报表,且对以前期未申报的税源自动生成往期申报表。三是设定更规范,对纳税期限、缴款期限进行了规范,只能选择系统默认值,不能在税源明细登记时随意选择纳税期限和缴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