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选拔225名省优秀专家

20.03.2014  20:37

选拔方式:单位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

选拔对象: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春华)记者3月20日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 该省已启动第十二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简称省优秀专家)选拔。此次拟选拔省优秀专家225名左右,其中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25名左右。

      据悉,省优秀专家选拔以中青年为主,选拔方式包括单位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其选拔对象为:在该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推荐选拔对象。

      省人社厅要求省优秀专家推荐围绕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要求进行。重点推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推进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建设及促进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发展振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省优秀专家每2年选拔一次。截止目前,四川共有省优秀专家210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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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优秀专家推荐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推动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

在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作中成绩突出,对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在国家、省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艺术及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卓著,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在生产和服务领域业务精湛,推动了生产发展或提供了优质服务,带动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和优秀人才;

长期在老、少、边、贫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科技、文教、卫生事业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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