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关于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藏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01.02.2016  16:42

 川水党[2012]25号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对口援藏干部人才“双向选派”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2]109号)精神,厅党组研究决定,采用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党组审查决定的方式,在全厅范围内选拔优秀中青年处级干部到藏区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挂任职务及挂职时间
  共计3人。分别到阿坝州水务局、甘孜州水务局和凉山州水务局挂任副局长,挂职时间为两年。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3、副处以上干部,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寒海拔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激励政策
  1、挂职干部待遇按照川组通[2008]56号文件执行,同时享受援助干部特殊补助(根据艰苦边远程度,二、三、四、五、六类区每人每年分别为0.5万元、0.80万元、1万元、1.2万元、1.5万元)和藏区工作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挂职期间,对在促进当地发展稳定工作中实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由藏区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厅党组同意后,可提拔使用。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安排相应职务或保留待遇;
  3、鼓励和支持那些藏区需要、本人自愿的干部留在藏区工作,并安排相应的职务,特别优秀的,由藏区组织部门予以提拔重用。
  四、报名方式
  由本人自愿填报《挂职干部人才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基本情况和填表规范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并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6月19日下班前交厅人事处518房间。同时,需提供所填的《挂职干部人才登记表》的电子文档。联系电话:028—86934092。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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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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