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服务组织 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9.04.2015  10:06

□记者 刘佳 廖晶莹

试点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目的是要带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在服务开展前,对服务主体的选择是农业主管部门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此番,我省进行试点,将6000万中央资金拨付到12个县,每个县仅拿到500万元,如何让这点“毛毛雨”幻化成支撑农业生产重点环节的“源头活水”?

    部分试点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不撒“胡椒面”,严格甄选服务组织尤为重要。
    不撒“胡椒面”精准选择试点服务主体
    “我们合作社培育的茄子和海椒商品苗,此次可以拿到试点补助。”4月28日,邛崃市牟礼三河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敖永利,听说他们合作社获批的试点补助金已下发到县农发局很是高兴。
    作为邛崃市参加蔬菜育苗社会化服务试点的主体之一,三河蔬菜专合社此次共有68.5万株蔬菜商品苗获批补助,按照0.1元/株的标准,他们可领到6.85万元的补助资金。在众多试点申报单位中,三河蔬菜专合社何以“屏雀中选”?相比于该合作社每年数百万的蔬菜育苗数量,他们为何又只有68.5万株商品苗获批补助呢?
    “在试点服务主体的选择上,首先必须精准,不能撒‘胡椒面’。”邛崃市农发局种植业科科长严敬贤介绍说,该市此番试点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主要涉及水稻机插秧集中育秧等五大服务类型。
    而最终入选该县试点名单的,全部为专合社、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化生产主体。其试点的水稻类服务项目覆盖了邛崃水稻产业面积的50.1%,蔬菜类服务项目覆盖了邛崃蔬菜产业面积的63.3%。“我们选择大型业主来进行试点,就是在于其能够为试点区域的水稻、蔬菜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的服务,这对于提升我们全域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都是意义非凡的。
    当然,根据服务类型的不同,邛崃市在甄选服务主体上也设置了相应的“门槛”。“比如,针对水稻机械化烘干试点,我们选择的试点服务主体的日烘干能力起码要达到20吨以上;进行蔬菜育苗社会化服务试点的主体,其优质商品苗的年育苗量须达到200万株以上。”严敬贤还补充道,由于试点资金有限,所以在分配上也相应有所侧重,每个试点主体所获得的补助,都是其服务能力等因素来决定,资金未必能够全覆盖每个主体进行的服务内容,但是通过一部分的政府购买,能够更好调动服务主体的积极性。
    全程透明化避免惠农资金“跑冒滴漏
    在基层,由于信息不对称、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惠农资金可能出现 “跑冒滴漏”情况。“这也是我们开展此项工作最担心和最需要谨慎对待的。”严敬贤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开始,邛崃在甄选试点服务主体的过程中,就把全程公开透明化作为第一要旨。

    “对于服务主体的确定,我们主要采取专家评审和群众评议相结合,以达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敬贤表示,他们首先在保障全过程公开透明的基础上,根据规模、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择优选择并予以社会公示。
    随后,他们还要对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监控。在服务合同完成后,服务对象要签字确认,经县财政局、农发局组织抽查复核后,按确定补助标准和服务作业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服务组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邛崃这样的服务主体甄选模式在试点县(市、区)中占据多数,也有部分试点县(市、区)在此方面有所创新。
    “我们对于服务主体的选择,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渠道确定。”广汉市农业局农技推广站站长张余红告诉记者,这一模式不仅公开透明,而且需要社会服务主体在资质、人员、设备等方面达标,对相关参与者的知识文化水平和学习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