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母亲最后心愿:送养8岁女儿
17.06.2014 11:54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事发乐山五通桥区牛华镇,孩子父亲肾病缠身,希望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
乐山一位48岁妇女患上癌症,将不久于人世。她希望在临终前把8岁女儿送养出去,了却自己最后的心愿。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五通桥区牛华镇群众村2组,见到了这位病重的母亲杜萍。
杜萍说,她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第二段婚姻让她在2006年生下了现年8岁的女儿杜玲(化名)。今年4月,杜萍被确诊为子宫癌晚期。听到这个消息后,杜萍想到家里太穷,婆婆97岁,老公没有固定工作,于是想到将女儿托付给别人。“妈妈被检查出患有癌症,手术治愈需要八九万元,我想我长大以后,要发明一种药丸,吃了以后,癌细胞就不会再在人体里了。”杜玲在最近的作文中这样写道。
采访中,杜萍问杜玲是否愿意去别人家中生活,她大哭起来。杜萍告诉记者:“对女儿来说,来到这个低保家庭就从未有过正常孩子的生活,甚至连幼儿园都没有上过,而如今孩子却成绩优异,得过的奖状更是厚厚一叠。”
巨额的化疗费用,早已耗尽了家中积蓄,现在杜萍已经放弃治疗。杜玲的父亲肾病缠身,为了家中开支,还带病在外坚持做零工。对于送养女儿的决定,其也是赞成的。
■民政局说法
无力抚养子女可送养
五通桥区民政局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是可以作送养人的。另外,作为收养人自身应当是在30岁以上,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只要符合这样的条件就可以办理收养手续。(四川在线乐山新闻热线0833—2300066)
四川在线记者 杨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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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4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