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不退换”“不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霸王条款将被严查

18.05.2016  18:05

华西都市报讯(客户端记者 吴冰清)“供气方临时、短时间检修燃气设施停气未通知用气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用户不按时足额交清水费,每逾期一日加收5%违约金”......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霸王条款”?

5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今年5月16日至11月30日,全省工商系统将组织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重点查处一批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案件。

茶楼酒吧设定“最低消费”,商场内的“打折商品、珠宝首饰概不退换”,消费卡上写着“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充值卡的“充值金额有效使用期”……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

在“十二五”期间,全省工商系统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快递、物业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银行、电信、零售、商品房买卖、房屋中介等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924件,纠正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14247条。

四川省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重点监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以及涉旅、涉农和网络交易等行业。同时,各地工商部门将结合当地实际,将商品房买卖、房屋中介、物业服务、汽车销售及维修、商业预付卡等行业格式条款纳入监管范围。

该负责人也提醒,在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时,市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详细了解相关条款,若发现商家存在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利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