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督促落实拟关闭退出煤矿做好职工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通知

27.09.2016  15:37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

近日,我省确定并公示了2016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批拟关闭退出煤矿名单,为切实做好拟关闭退出煤矿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拟关闭煤矿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3〕133号)和《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督促关闭煤矿做好职工离岗健康检查的通知》(川安监〔2013〕190号)相关要求,煤矿正式关闭前,应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煤矿企业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要督促拟关闭退出煤矿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落实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