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违法处罚新标准 杜绝“同案异罚”不规范行为

14.05.2015  11:26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交管部门决定,对原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修订。其中包括,5月16日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以罚款150元、不计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将处以罚款2000元。

   杜绝“同案异罚”不规范行为

  日前,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领,从源头和制度上解决“同案异罚”等不规范行为,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要求,决定对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修订。其中新增14个违法行为代码,细化176个违法行为代码。

   代码细化但相关处罚没有变化

  交管部门将部分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了细化,比如1039细化为10391和10392两个代码。具体为1039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罚150元、不计分;1039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以5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关于机动车违停一项的改变,仅仅是违法代码被细化,实际上相关处罚并没有发生变化。在此前的交警执法中,150元的违停处罚一直存在。

  据悉,5月16日开始,成都将依此执行。

  

  关于机动车违法

  陈先生称,自己曾因乱停放,50元和150元都被处罚过。“一直都有两种处罚,根据违停的具体情形而不同。

  今后:乱停乱放罚款

  150元

  仔细看一下新增违法行为代码(部分)

  车身前后玻璃乱贴文图

  罚款20-50元

  代码:7047

  细则: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图片、喷涂妨碍视线的文字、图案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载客汽车载货

  罚款20-50元

  代码:7048

  细则:载客汽车在外置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之外载货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无故障车警告标志

  罚款20-50元

  代码:7049

  细则:未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驾摩托车违规载物

  罚款50-100元

  代码:7050

  细则: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物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行驶中手机上网、看发短信

  罚款50-100元

  代码:7051

  细则: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司机向车外抛洒物品

  罚款50-100元

  代码:7052

  细则: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不避让救援车辆等

  罚款100-150元

  代码:7053

  细则: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将处以100-150元罚款。

  货车擅加灯光

  罚款200元

  代码:7054

  细则:货运机动车擅自加装外置灯光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该装用卫星定位装置而不装用

  罚款200元

  代码:7055

  细则: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而未安装、使用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擅自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罚款20-50元

  代码:7059

  细则:机动车擅自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载运危险品等

  罚款200元

  代码:7057

  细则: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处以200元罚款。

  超速、频繁穿插等

  罚款2000元

  代码:7058

  细则: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

  

  关于乱停乱放

  1039

  细化为

  请注意,部分违法行为代码细化了

  10391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罚150元、不计分。

  10392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以50元罚款。

   具体执行

  对没有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地段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分别按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0391、10392进行处罚。

  对设置了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地段的机动车违法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44(违反禁令标志,罚款50—100元,记3分)、1345(违反禁止标线,罚款50—100元,记3分)进行处罚。(记者 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