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面清理违法减刑假释等 重点检查三类罪犯

23.06.2014  22:05

中新网南京6月23日电 (杨颜慈)“今年,我们已经完成对我市内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三类罪犯’的全面摸底,对于摸排发现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将对核实后的案件进行严肃调查处理。”23日,南京市钟山地区检察院检察长薛薇向全市通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状况。

据悉,3月份起,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据薛薇介绍,专项检察重点对象是在南京市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同时包括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度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数量分别占服刑罪犯总人数的21.96%、4.75%和0.41%,其中“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数量分别占“三类罪犯”总人数的21.15%、10.48%和1.46%。

2013年度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数量分别占服刑罪犯总人数的28.28%、5.17%、0.41%,其中“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数量分别占“三类罪犯”总人数的27.15%、9.71%和1.25%。

薛薇表示,与全体服刑人员相比,“三类罪犯”的减刑率并不高,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则较高。

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取决于个人每月的得分情况。每人的得分都会在寝室等地方进行公示,保证公开透明。”薛薇表示,“同时,我们确定了在册的正在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的人数,目前将对上述人员全部重新体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罪犯坚决依法予以收监。

据了解,截至目前,南京市检察院按照逐人逐案审查的原则,已对“三类罪犯”完成摸底排查。通过调阅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1555份,目前已掌握了“三类罪犯”历次刑罚执行变更情况,对其中立功奖励、财产刑执行、间隔期等正在进行细致审查。

排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案件的减刑、假释公示期不满7天、有的罪犯的立功奖励材料存在疑点、部分保外就医罪犯的病历和证明文件缺失、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而刑期未满,决定机关没有任何措施等。

薛薇表示,对于发现的问题以及接到举报的线索,正在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有的经过核查确认后已经监督相关部门予以纠正,有的问题正在核查之中。下一步我们将对摸排发现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于经调查核实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并对有关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