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曝光违反八项规定案:县法制办主任上班炒股

08.12.2014  21:36

  中新网南昌12月8日电 (记者 王剑)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8日消息,该省上饶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报称,“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广丰县法制办主任徐新华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上网看股票行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婺源县太白镇政府副镇长胡辑熙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山县双明镇科技副镇长张克劳上班时间玩游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弋阳县南岩镇栗桥村党支部书记汪志有公款大吃大喝,情节严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信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生缪新辉参与以金钱为赌注的娱乐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饶市公路局鄱阳分局职工龚敏建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上饶市纪委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教训,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完)

(原标题:江西曝光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一法制办主任上班炒股被问责)

文章关键词: 八项规定 上班炒股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