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行政审批部门每月至少安排1名领导“进大厅”

04.12.2013  12:09

    昨(3)日,成都晚报记者获悉,市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局长进大厅”直接服务群众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考核评估通报机制,强调行政审批部门是“局长进大厅”活动的主体,每月至少安排1名领导值守。

    活动开展了13轮 195名(次)局长进大厅

    从去年7月开始,成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截至目前,仅市本级已开展了13轮活动,教育、民政、人社、规划、国土、建委、房管、环保、城管等33个窗口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共195人次先后值守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7514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73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投诉2331件次,接听电话咨询5730余次。

    《意见》规定,各行政审批部门是“局长进大厅”活动的主体,每月至少安排1名领导值守,值守领导为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行政业务)领导,不随意安排其他人员顶替。政务服务中心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阶段工作的重点制定活动开展方案,在每月28日前确定下月进驻大厅的部门、时间和窗口,并在中心(分中心)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非本部门职责问题 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部门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值守领导主要开展两方面服务。首先是加强政务服务,值守领导直接受理行政相对人政策咨询,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并有针对性地优化本部门行政审批业务流程,督促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其次是着力解决问题。入驻大厅领导直接受理和处理群众的问题反映和投诉,并建立问题台账,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尽量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办回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全面了解情况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职能部门。

    每月至少2次监督检查 违纪人员严格问责

    《意见》要求,值守领导应当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保证全天值守,确保当天受理的事项按有关程序得到妥善处置。政务服务中心每月对值守部门的领导干部入驻、窗口工作秩序、服务事项办理、现场及移交问题处置、问题台账建立、群众反响以及活动开展其他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量化评估。

    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电子监察、邀请特邀监察员和媒体记者参与监督等方式,每月至少开展2次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对违纪人员严格问责。

    组织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入驻部门党委(组)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参考。政务服务中心每月考核结果,将被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和行政审批效能评估。 (记者 白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