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物院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 成都博物院 | |||||||||||
拟采购进口产品所属项目名称 | 成都博物院实验室设备项目 | |||||||||||
拟采购进口产品所属项目预算 | 267.80万元 | |||||||||||
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 | 实验室设备 | |||||||||||
申请 理由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职 称 | 工 作 单 位 | 联 系 电 话 | ||||||
但德忠 | 男 | 51010219471010**** | 教授 | 四川大学 | 1398177**** | |||||||
张超 | 男 | 51010319651007**** | 高工 | 成飞公司 | 1388293**** | |||||||
闫林 | 男 | 51340119770327**** | 律师 | 宪恒律师事务所 | 1307603**** | |||||||
段凡丁 | 男 | 51010319560116**** | 高工 | 西南交大 | 1370807**** | |||||||
彭念祖 | 男 | 51010319490307**** | 高工 | 省疾控中心 | 1388183**** | |||||||
拟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 量 | 预算 金额 | 机电产品(是或否) | 法律专家意见(限制/其他) | 专家组建议(建议采购/建议不采购) | |||||
1 | 超声波探伤系统 | 1套 | 70万 | 否 | 其他 | 建议采购 | ||||||
2 | 三维视频显微镜 | 1台 | 85万 | 否 | 其他 | 建议采购 | ||||||
3 | 红外热像仪 | 1台 | 18.8万 | 否 | 其他 | 建议采购 | ||||||
4 | 便携式X射线衍射仪 | 1台 | 76万 | 否 | 其他 | 建议采购 | ||||||
5 | 手持式微波湿度测试仪 | 1台 | 18万 | 否 | 其他 | 建议采购 | ||||||
专家论证意见 | 1 、超声波探伤系统: 采购人需无损检测出土文物、土遗址、古建筑内部空鼓、裂隙、分层以及其它的病害分布情况,拟采购超声波探伤系统,其关键性技术指标:最大压强4-10 MPa;脉冲重复频率2Hz(单次);频率范围20kHz -1MHz;具有专业数据记录及分析软件,具备接收波的频谱分析功能。国内产品的脉冲重复频率为4-1000Hz,频率范围为2-20MHz,且不具备文物专业的分析处理软件,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国外的同类产品能够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2、 三维视频显微镜 采购人需使用三维视频显微镜,对青铜器,陶瓷,玉器,纸张,植物种子,木材等各种材质文物的表面形貌进行观察及成像记录。其关键性技术指标:20倍时景深≥30mm;1000倍时分辨率≤4.0μm;具有三维合成和蓝光观察功能,能同时对物件进行透射与反射观察。国内产品关键性技术指标:20倍时景深≤1.5 mm;1000倍时分辨率≥10.0μm;无三维合成和蓝光观察功能,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国外的同类产品能够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3 、红外热像仪 采购人为了检测出土文物、土遗址、古建筑表层病害情况,保证检测文物安全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拟采购红外热像仪。其关键性技术指标:热灵敏度<30mK;同时具备多波段动态成像MSX功能;通过蓝牙技术连接专用湿度仪、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传输红外图像;在热像仪中自动生成报告;记录和分析全辐射红外图像视频流;红外图像全辐射全景合成功能。国内产品热灵敏度≥45 mK,无无线传输模块,无法记录和分析全辐射红外视频流,不具备全辐射红外图像全景合成功能,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国外的同类产品能够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4、 便携式 X 射线衍射仪 采购人需在野外现场对文物标本进行无损检测分析,拟购置便携式X射线衍射仪,其关键技术指标:精度<0.005°;具有阵列探测器技术。国内目前尚无相关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5、 手持式微波湿度测试仪 为了检测出土文物、土遗址、古建筑表层水分分布情况,拟采购手持式微波湿度测试仪,其关键性技术指标:饱和吸水率范围0%<F<400%(干燥基底)、0%<F<80%(潮湿基底);温度范围5-50℃;探测精度1-2%(材料校正后);最大探测深度70cm;响应时间<1秒;具有专业水分分布成像软件,可以直观显示建筑内部水分分布情况。目前国内相关产品只能检测表面含水率,最大探测深度30cm,探测精度5-10%,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国外的同类产品能够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上述拟采购产品不属于《中国政府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规定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 |||||||||||
其他事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 王磊 电话:028-87738177 财政部门 :冯江翔 联系电话:028-61882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