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中心血站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试剂耗材)

18.04.2014  19:02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4年  4月18日

采购人

(盖章)

四川省宜宾市中心血站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李光富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副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石安惠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副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谭同均

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罗洪英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副主任技师

临床检验

赵  强

四川富绅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

 

 

1、卫生部《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明确规定:血站必须采用两个不同生产厂家的试剂对献血者的血液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等项目的筛查,两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血液才能发往临床使用。

2、血液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血液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对确保受血者的生命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血站的检测结果属最终结论,直接决定着献血者捐献的血液是否可以用于临床治疗,其检测结果要求必须绝对准确。

3、为有效确保血液质量安全,严把质量关,多年来四川省内的所有血站一直坚持并统一在血液检测复检过程中使用进口试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多年未发生过因血液质量安全导致的受血者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医疗事故。

4、实践证明,进口检测试剂在特异性、敏感性及包被检测片段的完整性方面明显优于国产试剂,能够有效缩短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检出的“窗口期”,质量稳定性好,对确保血液检测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建议宜宾市中心血站采购进口乙肝、丙肝、艾滋试剂用于献血者的血液检测工作,以上产品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产品。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进口乙肝检测试剂

39000人份

2

进口丙肝检测试剂

39000人份

3

进口艾滋检测试剂

39000人份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易永忠        电话:13330668101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江淼            电话:822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