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呼吸机

25.04.2014  11:02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

(盖章)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何常佑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麻醉

张朝贵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麻醉

熊冠泽

四川省肿瘤医院

副主任医师

急诊危重症

刘建华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技师

重症医学

王跃强

四川法光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呼吸机不属于《中国禁止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

进口呼吸机具有以下特点,可升级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可以控制通气时保留自主呼吸;可升级自动流量调整功能,在IPPV、SIPPV、SIMV等模式上能叠加该功能;可以区别监测自主呼吸频率和总频率,自主呼吸分钟通气量和总分钟通气量;有智能吸痰增氧功能,自动完成吸痰前后增氧,吸痰时关闭报警,并且机器处于待机状态,自动识别管道重接;精确耐用的外置式传感器,可随时取下方便消毒。传感器失灵时,不影响呼吸机运行。国产产品不法达到进口产品的性能和要求,进口产品呼吸机具有不可替代性,专家组一致建议购买进口呼吸机。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呼吸机

1台

 

2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市财政局。

采 购 人  联系人:石林                电话:0831-8233016

市财政局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 0831-822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