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管局:进入蘑菇上市季节 警惕误食毒蘑菇

27.08.2014  18:47

  近期,全省乃至全国发生了多起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达州市宣汉县桃花乡的马某一家,就因误采有毒蘑菇食用,导致家里4人中毒,一人死亡。对此,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现已进入蘑菇上市季节,要预防误食毒蘑菇,最好不要采摘不熟悉的蘑菇,减小中毒的几率。

  毒蕈(xùn,即野蘑菇)中毒是因为毒蕈中有生物毒素,它能很快就进入人体血液中,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或者是呼吸系统等一些中毒症状。误食毒蘑菇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和幻觉等症状,严重的造成心、肝、肺、肾等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可以通过观察毒蘑菇生长地带、颜色、形状和分泌物等判断蘑菇是否有毒。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蘑菇菌面颜色鲜艳、菌盖中央呈凸状或形状怪异、采摘时分泌物稠浓或在空气中易变色等毒蘑菇往往有毒,不能食用。

  为了减少毒蘑菇中毒几率,首先不要采食或购买不认识的毒蘑菇;其次,不论是哪种毒蘑菇都要煮透炒熟,不要凉拌生吃,不能同时饮酒,因为会加快人体中的血液循环,加速中毒。再次,在学生食堂、集体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严禁加工野生蕈出售,这样大体上能够降低毒蘑菇中毒的几率。

  如果误食毒蘑菇中毒,应立即采取刺激咽喉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

  一般情况下,人们误食用毒蘑菇后,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幻视、幻听等不适反应,要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不能及时就医的,要马上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等处理,如通过刺激咽喉部,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蘑菇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腹泻者可让患者饮用少量盐糖水,补充体液,防止中毒者脱水导致休克。如果一起食用过毒蘑菇并有人出现了症状,其余没有出现症状者也要做医学观察。

  四川台记者马静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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