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3.11.2016 09:36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6〕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确保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把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以及评先创优的先决条件之一,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并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推动工作。要把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5〕133号)有机结合起来,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作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落实,注重实效。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应尽的法定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没有按要求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住建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未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导致发生事故和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3.11.201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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