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加速 四川进一步放开部分发电项目上网电价

05.05.2017  11:57
  记者5月4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电改9号文意见,深入推进价格“放管服”改革,5月1日起,我省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范围进一步放开部分发电项目上网电价。

  放开内容主要包括:非市场化电量,新投产的发电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不再逐个批复具体上网电价,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市场化电量,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场形成价格。2015年3月15日后(即中发〔2015〕9号文件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燃煤机组,不再执行政府核定的上网电价(含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由市场形成价格。

  “电改精神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两头”包括上网侧和销售侧,放开上网电价,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由市场来决定价格,正是放开上网侧的具体行动。(记者 李欣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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