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署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风险防范工作

14.04.2017  12:50

  针对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近日,农业部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警惕传入风险,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各地要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境外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适时派出专家组赴高风险地区进行调研和技术指导。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各地畜牧兽医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按照2012年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联防联控,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三要加强监测排查,严格处置突发疫情。各地要结合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积极开展监测排查工作,加大高风险地区猪群的采样监测工作。要求各边境省份,特别是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边境县(团场),高度关注野猪和家猪的异常死亡情况,加大对家猪特别是放养猪群的临床巡查报告力度。一旦出现猪只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要按照《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报告、采样、送检等工作,严格规范开展应急处置。四要加强宣传培训,抓好群防群控。各地要切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兽医人员对突发疫情的早期报告、鉴别诊断和规范应对能力。加大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五要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支撑水平。各地要进一步提升各级兽医实验室工作能力和水平,将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纳入县级以上兽医实验室考核内容。要求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深入开展非洲猪瘟病毒病原学研究,加强快速诊断等技术研究储备,切实强化技术支撑。

  农业部将继续密切关注俄罗斯非洲猪瘟疫情发展态势,加强与质检、海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分析研判和防控会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指导各地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更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风险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