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

07.01.2016  17:33

  为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自贡建设四川经济强市、构建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共自贡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

  这是新形势下自贡市全面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作出的深度探索,对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意见》分为三大板块、十个部分共36条。

  党的领导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要求,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和同级党委目标考核,统一部署和推进。要把宪法、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理论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培训党政干部和公务员的必修课程。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事迹,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为强化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意见》提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咨询制度,探索委托立法评估协作基地等第三方单位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广泛邀请代表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开展与社会各方面的立法协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对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适时提出建议,由人大依法讨论、决定。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对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主动提请审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要向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常态化的重要工作。《意见》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加大对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进展情况、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情况、扶贫开发措施落实情况、民生社会事业建设情况等的监督力度,督促“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推进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建立政府审计监督与人大审查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其整改和处理情况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建立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政府重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的制度。重大国有资产转让和处置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加强被选举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意见》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规范完善选举和任命程序,完善拟任命人员任前资格审查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行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形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积极探索建立被选举、任命人员向人大述职的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开展述职评议。健全引咎辞职、罢免和撤销职务等制度。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由选举产生、代表对人民负责。《意见》强调,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构,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支持设立代表之家或代表活动室。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负责人员应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府两院”要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接受代表监督。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网上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完善议案建议办理程序,重点建议应明确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直接领办、相关部门具体承办的职责,建立办理落实情况回访督查问责机制。

  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是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根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提出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明确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l名,提名为县(区)人大代表人选。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应单独列入预算并给予保障。推进县(区)乡(镇)人大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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