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出人员申报健康证明服务工作的通知

19.02.2020  00:30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0〕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化外出人员申报健康证明服务流程,避免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聚集扎堆现象,经研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服务对象

  1.无现症病例的乡镇,从2月19日开始组织开展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

  2.有现症病例的乡镇,从2月22日可组织对家庭成员无病例且与病例无接触史的人员开展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

  3.在渠居住14天以上,均可申报办理。

  4.县内外复工复产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等上岗返岗前需要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人员。

  5.确诊病例治愈出院者、明确要求需在家中居家观察的、密切接触类等人员必须居家观察满14天后,且无异常方可办理。

   二、服务机构

  申报人所居住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委会、村卫生室。

  三、服务流程

  (一)组织统筹

  1.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服务对象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向每个村(居)委会派驻1名熟悉在线申报的工作人员,指导村(居)委会干部、申报人完成在线申报。《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附件1)由乡镇(街道)复印后派发至村(居)委会。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向每个村(居)委会安排1名村医。

  2.派驻人员、村干部、村医统一在村(居)委会集中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健康申报证明,场地选择、现场秩序由村(居)委会负责。

  (二)本人申报

  申报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申报证明每人2份,在派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指导下填报,同时指导申报人在“天府医健通”公众号在线申报。

  (三)村(社区)审核

  申报人如实填表后,村(居)委会负责核实填报信息,并在《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右上角签注:“申报信息属实”,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

  (四)家庭医生健康服务

  1.服务对象持本人签字、村(居)委会审核盖章的《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到家庭医生(辖区村医)处免费接受健康服务。

  2.家庭医生对申报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实填写申报证明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五)统一盖章

  1.每天16:00前,村(居)委会持家庭医生签字后的《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盖章。

  2.申报证明一份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档,一份由村干部带回交申报人持有。

  (六)信息录入、上传

  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录入家庭医生健康服务信息,并拍照上传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加强派驻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在线申报业务培训。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必须对在岗村医全员培训到位。

  (三)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从2月18日起,每日下午17时前,将《 渠县 外出务工人员申报健康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县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黄小航,联系电话:15883737326,QQ:471450069)。

  (四)在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过程中严禁收取任何费用,一经查处,一律从严处理。

  附件:1. 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2. 渠县外出务工人员申报健康服务情况汇总表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