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被吸毒者”的清白不能"八年抗战"

14.06.2016  20:10

  宾县泥溪镇20岁小伙刘松因警方一次“误录入”,莫名其妙地成了吸毒违法人员。虽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交涉,其“违法信息”仍无法消除。至今刘松出门时,除了携带身份证,还要带一张派出所开具的“非吸毒人员”情况说明。(6月12日中国新闻网)

  一次“小小”的疏忽,让一个清白之人背上了吸毒人员的标签,认倒霉之余主要还是得解决问题。看似简单的事件,录入错误,改过来不就行了吗?可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修改程序繁琐之至让人无法想象。

  早在2007年在陕西汉中就有一位李先生因为当地公安部门疏忽,将其误录为吸毒人员,虽然经过核实证明是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了这次误会,但为了更改这一原本错误的信息却花去了当事人整整8年时间。为何修改一个明显的错误要花去这么长的时间?即使需层层上报审批,即使公安部门的信息修改审查严格,也不至于让一个清白之人等待8年之久啊?

  诚然,公安部门的信息更改程序繁琐有其必要的一面。试想,如果没有严格的修改流程,随随便便一个基层民警就可以随意修改整个公安系统数据,那么不仅数据库安全性无法保证,而且极易造成极大的混乱,公安系统的数据权威更无从谈起,从这一点来讲,严格审查是十分必要的。

  但修改过程需要8年,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着实让人胆寒。“被失误”了之后,就只能成天提心吊胆,死等干耗吗?为什么没有一个明确的申诉渠道?为什么没有人能一层一层替当事人出面呢?一句“抱歉”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一纸非吸毒人员证明也只是指标不治本。

  虽然此类情况毕竟是少数,可问题发生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受损,不能无视之。出现了失误并不可怕,但出现了问题无人来解释,无人来跟进,无人来担责,这才是最让群众害怕的。当事人平白无故遭受出行上的不便和心理上的恐惧,还迟迟给不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只留下当事人一个承受这种无可奈何的压力,始终都不是人民公仆应有的姿态。

  不管是那个“手误”的当事民警,还是相关管理部门,都应该出面解决此事,承担起改正的责任,负责到底,直到将问题解决,早日还当事人一个清白。